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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服务招标代理项目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服务招标代理项已经具备询比条件。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徐州市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询比人进行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询比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询比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2项目背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点位于路窝站,沿老徐萧公路-三环西路-淮海西路-大马路-徐州火车站-淮海东路延长段-三环东路-和平路-珠山路,止于高铁徐州东站,总体呈“东-西”走向。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km,共设车站18座,其中地下站17座,高架站1座。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新台子河站,途径二环北路-彭城广场-江苏师范大学-淮海纪念园-七里沟-市政府,止于新区东站。全长约24km,共设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线。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位于下淀站,线路途经大庆路-复兴路-淮塔东路-解放南路-北京路-长江路-黄山路-银山路,终点站为创业园站。全长约18km,共设车站15座,全部为地下站。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个标段。选定成交供应商2家。

2.4项目控制价:

1)招标代理服务费控制费率: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

2)单个项目造价咨询费控制价:3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5询比范围:1.公司运营服务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主要为货物、服务类采购);2.部分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包含合同新增单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6服务期限: 年。

2.7质量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询比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询比申请人为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询比申请人业绩及资质:

1)询比申请人业绩: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项城市轨道交通招标代理项目;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运营服务或物资采购类)造价咨询项目

【业绩以合同或发票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不能体现合同总价的框架合同须提供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询比申请人单独中标或签订协议的。

2)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主持过1项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招标代理业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具有一级造价师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须为询比申请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与询比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及近三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询比申请人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3询比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3.4询比申请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5询比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3.6询比申请人没有因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申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询比申请。

4.询比保证金

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4.2 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7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54109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5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6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1129日至2022126

5.2报名及发售询比文件时间:20221129日至2022126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3询比文件售价 500 /套,售后不退汇款备注项目名称】

询比文件费用汇款至如下账户:

  : 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云龙支行;

    号:1106020209210238202。

5.4询比申请人申领询比文件时须向询比人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询比申请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yyzb@xzdtjt.com),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询比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须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3)询比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

 

6.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询比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2年12149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29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未按询比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申请文件,询比人不予受理。

7.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细则详见询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dtjt.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询比人: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徐萧路8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6-67580102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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