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2-23 】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含同步实施)保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盛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对徐州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含同步实施)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资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含同步实施)保险
(2)招标编号:SRJJ2023-001
(1)工程概况
4号线一期工程起自大学路与珠江西路交叉口的桥上村站,沿大学路-三环南路-规划中央活力区-汉源大道-长安大道-宝莲寺路-蟠桃山路敷设,终点位于驮蓝山路站,首末站预留延伸条件,分别与1、2、3、5、6以及远期规划的7、S3号线换乘。建成以后,轨道交通线网进一步完善,推动城市内拓外延。
4号线一期工程(含同步实施)线路全长25.4km,全线为地下线,共设站19座,含换乘站8座。平均站间距1373m。一期线路新建徐海路车辆段一座。本线不新建主变电所,与既有线路主变电所实现资源共享,分别为1号线一号路主变和2号线七里沟主变(不含预留工程,以下同)。
4号线一期工程预留工程:驮蓝山路站为3号线二期和4号线一期换乘车站,土建部分3号线二期工程先期实施;中央活力中心站为5号线一期工程和4号线一期工程换乘车站,土建部分5号线一期工程先期实施。预留车站里程范围由发包方与先期实施线路总体设计单位协商划定。
(2)招标范围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含同步实施)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详细保险方案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招标人保留因业务需求及实际情况的变更,对投保项目、险种及细节进行适当调整、增减的权利。
(3)标段划分:1个。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是经法人单位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江苏省、徐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检察院通报涉嫌行贿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总公司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需拥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保险承保经验。(不含再保险分入业绩);首席需具备:投标人的一级法人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具有城市轨道交通整条线(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首席承保业绩;
【提供的保险合同或保单抄件要能清楚地标示出上述指标要求,上述资料均为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0年以上保险工作经历。【以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障机构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年数为准,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②获得投标人法人单位授予不低于每次事故人民币5,000万元(保单赔偿授权额度)的独立理赔决策权。【提供项目独立理赔决策权授权书,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保险电子保函。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线上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76咨询)。备案完成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 2023 年3月15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下述指定账户。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55501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保险经纪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使用保险电子保函投保人申请退保时,将按照原路返回至其账户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盛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带U盘,提供部分电子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 款 人:江苏盛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601240000006013
(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保险经纪人提供以下资料一套:
①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②投标人企业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以上材料需带至现场,否则不予办理。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在2023年3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下述投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229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将于2023年3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开标地点,如有变数,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zwb.xz.gov.cn/)
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c.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xzdtjt.com/)
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16-80818066
保险经纪人:江苏盛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5室
联系人:陈晓0516-85792898
赵庭0516-85793286
传真:0516-85792898
邮箱:zhaoting@xzgstz.com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