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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监理SGJL3202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已经苏发改基础发[2020]607号文批准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3.2工程规模: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全线线路长约6.5km,分南北两段,共设6座车站;换乘车站2座,平均站间距为1.3公里,最大站间距2074米,最小站间距885米。设后蟠桃村停车场1座。主变电所利用一期工程的2座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设置于1号线一期工程一号路站控制中心内

3.3本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1813.41万元

3.4监理服务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自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5招标范围: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期工程土建施工对应标段实施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临时用电、绿化迁移、管线迁改、交通疏解等专项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渣土运输的监理服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生产监理等工作;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缺陷修复进行监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3.6质量要求:合格。

4、工程标段划分:本工程按  个标段招标

SGJL3201标段:土建施工SGTJ3201标段、SGTJ3202标范围内的监理工作;临时用电、绿化迁移、管线迁改、交通疏解等专项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渣土运输的监理服务3号线二期以及6号线一期工程盾构管片生产监理服务。

SGJL3202标段:土建施工SGTJ3203标段、SGTJ3204标范围内的监理工作;临时用电、绿化迁移、管线迁改、交通疏解等专项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渣土运输的监理服务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与三环南路快速化北京路、泰山路节点地下交通工程SGJL4101标段监理,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监理共计9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参加上述3个标段的投标,如超出3个标段,按照所投标段顺序(3号线二期-三环南路-6号线一期)默认前3个标段为有效投标,最多中取一个标段,如其综合得分在不同标段均排名第一时,推荐为招标控制价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资格;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投标人满足本项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证书合格、有效)。

5.3投标人业绩要求

5.3.1投标人自201511日(含)以来承接过已完类似工程业绩包含“明挖车站+盾构区间”的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业绩,“明挖车站+盾构区间”必须为同一合同项下业绩。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5.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7年11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5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电子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36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10028124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9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6.10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409房间(电话:67019013、67019012),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1272020年12220930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0年1222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 年120217时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220930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9.1 投标人投标报价:50-52分

9.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6分

9.3 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

9.4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

9.5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

9.6 投标人及总监类似工程业绩:8.5分

9.7总监理工程师奖项:1.5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2)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4)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5)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2、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126-9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6-80805235

13、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

联系人:原工          电话:18811931379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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