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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徐州火车站东广场及交通设施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火车站东广场及交通设施项目工程已由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徐发改审发【2018】105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站东广场站位于徐州火车站及津浦东路东侧,淮海东路南侧,地块北侧地下空间为徐州轨道交通1号线站东广场站

3.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3.55公顷,总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地上21层,地下2层。在广场中心位置建设4层裙房,内设3000平方米进站换乘空间。建安工程费48500万元,监理费约580万元。

3.3招标范围:徐州火车站东广场及交通设施项目工程实施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和工程施工阶段徐州火车站东广场及交通设施项目工程土建、高低压配电及动力照明、智能化、通风、给排水、消防系统、人防工程、建筑室内装饰、室外装饰及室外各项配套管网等工程,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实施全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的监理服务,参与施工工程结算审核等。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自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7年11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壹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10027618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09 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

6.5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6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9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 11  13 日至2020 12  4 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0 12  4  10  30 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 11  17 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 12  4  10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54-56分

B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 分

C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D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分

E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F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分

G 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                   1分

10其他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c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12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地铁大厦1805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6-80805235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387号南都商务5号楼607室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8336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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