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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评估会召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6月29日-30日,在徐州市主持召开《徐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建设规划》)评估会并进行实地勘察。市委书记曹新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敬华,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林一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副市长王昊出席上述活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建设规划》编制的规划、设计、研究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来自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国内轨道交通领域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修明参加会议。

  专家组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材料,听取了徐州市规划局对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介绍,听取了铁四院对《徐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汇报和南京交规所对《客流预测》的汇报,并组织踏勘现场。

  经过讨论和交流,专家组认为,《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徐州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2004~2020年》等文件,为编制《建设规划》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规划的依据较为充分。《建设规划》基本符合《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和《徐州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专家组认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对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实现交通发展战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必要的。

  专家组认为,《建设规划》对徐州市建设轨道交通的必要性论证比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办发[2003]81号文件要求,已具备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条件;《建设规划》提出的徐州城市轨道交通的功能定位和2020年公共交通分担率基本合理;专家组认为,徐州市规划的远景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5条城市轨道交通及2条市郊快轨组成,《线网规划》远景规划编制内容比较全面,线网层次分明,线网规模基本适当,线网方案基本合理,《建设规划》提出的2020年规划目标线网结构和线路走向基本符合《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提出的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线路走向基本符合城市交通走廊分布,覆盖范围与城市规划范围基本吻合,线网总体规模基本适当,适应徐州市城市发展的需要,可以作为本次《建设规划》研究的基础和依据;《建设规划》基于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远景线网规划为依据,分析了2020年轨道交通的总量需求和建设能力,提出2020年轨道交通建设的两个方案,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比较是必要的。对于近期建设规划项目选择,支持徐州市近期重点建设片区,既要缓解主城区(尤其老城区)的交通压力,同时要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于新区的土地开发的引导作用,促进近期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的原则是合理的。轨道交通近期建设项目选择应优先在老城区、并根据规划2020年徐州新区(规划人口22万)的发展规划,首先安排建设1、2号线的建设排序是合理的和适宜的。

  专家组认为,客流预测依据比较充分,基础资料和数据详实,采用的预测方法和技术流程正确,预测主要内容全面,采用参数基本适当,预测结果的量级基本可信,可以作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基础依据;对近期建设项目的备选方案均开展了相应的客流量预测,对合理选择近期建设项目方案具有一定的客流支撑作用。

  专家组认为,《建设规划》推荐的机电各系统方案基本可行,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设置考虑了轨道交通线网资源共享,基本合理可行。车辆及机电设备系统综合国产化率70%以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辆段、停车场设置方案、选址及功能定位基本合理。

  专家组认为,《建设规划》对近期建设项目编制的沿线用地控制规划思路清晰、内容基本完整,基本保证了轨道交通建设的用地条件和保护范围,支持项目效益发挥和沿线土地的合理使用;对沿线用地性质的适当调整,基本体现了轨道交通和城市发展相互促进和支持的内在联系。

  专家组建议对建设时机和建设能力加强全面认证,对规划年限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根据新的规划期限内的城市经济能力,重新核算近期建设规模。专家组还就其它事项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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