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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人名称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试点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上报省财政厅PPP办公室申请实施方案审核备案,需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作为实施方案的必要附件

成交价格

小写:300000.00(含税),大写:叁拾万元整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直接委托

拟定供应商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直接采购的理由

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根据市国资委相关批示精神,结合公司《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公示期

20211124日至20211127

其他事项

其他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采购方式及理由有异议的,可以本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并将扫描件发至邮箱xzdtzb@xzgdjt.com。

联系电话:0516-8328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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